国卫疾控发〔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积极做好癌症防治工作,尽快遏制我国癌症上升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9月9日
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切实加强癌症防治工作,提高癌症防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类疾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癌症防治工作,印发了《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和《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年)》,逐步建立癌症防治体系。在全国范围开展死因调查和肿瘤登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癌症的发病和死亡情况。在癌症高发区开展病因学研究和防治适宜技术探索,形成了食管癌、妇女“两癌”综合防治等具有我国特色的防控模式。在部分重点地区实施癌症综合干预、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食管癌、胃癌发病率已呈现下降趋势。乙肝疫苗接种普及已大大降低年轻人群肝癌发病风险。
但是,我国癌症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10万,死亡约200万。近20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致癌因素主要包括慢性感染、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等。目前我国癌谱兼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癌谱特征,一段时期内以肝癌、胃癌、食管癌、宫颈癌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癌谱和以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为主的发达国家癌谱将在我国并存。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癌症发病、死亡率还将不断上升,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实施癌症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为遏制癌症增长、降低癌症疾病负担奠定基础。到2017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建立国家和省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控制主要可防可控致癌因素增长水平。
(二)完善国家癌症中心机构能力建设并充分发挥其技术指导作用,基本建立以医院、疾控机构为主体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提升区域癌症综合防治服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肿瘤登记制度,肿瘤登记覆盖全国30%以上人口,掌握全国和各省(区、市)癌症发病和死亡情况,绘制全国癌症地图。
(四)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成人吸烟率下降3%。
(五)以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大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鼻咽癌为重点,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重点地区、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
(六)完善重点癌症的诊疗规范,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和规范化诊疗,逐步提高重点癌症5年生存率,降低病死率。
三、主要措施
(一)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制订癌症防治规划、规范、技术标准,做好癌症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预防诊治和监测评估;发展改革部门将癌症等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癌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建设,促进防治药物研发和产业化;教育部门将癌症等慢性病预防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科技部门牵头通过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癌症防治研究进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控烟履约协调工作,推进抗肿瘤药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贫困癌症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财政部门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包括癌症患者在内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优先整治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农业部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组织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科学传播癌症防治知识;体育部门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用人单位对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加强对相关作业场所和个人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抗肿瘤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加快专利即将到期抗肿瘤药物仿制创新的审批;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抗肿瘤药品专利审批和保护;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癌症中医药防治工作,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癌症的技术和方法。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癌症中心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癌症中心在全国癌症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全国癌症防治协作网络,依托条件较好、能力较强的省级肿瘤医院,承担区域癌症防治技术指导职能,提高区域癌症防治服务能力。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人群癌症危险因素监测干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
(三)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实施《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将肿瘤登记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逐年扩大肿瘤登记覆盖面,切实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加强全国癌症信息资源整合收集,定期发布癌症相关信息,系统整理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地理信息等相关数据,建立数学预测模型,编绘全国癌症地图。建立医院肿瘤病例信息监测体系,收集癌症临床诊治及预后信息,科学指导癌症规范化诊疗。对个案肿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术上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四)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积极推动各地控烟立法进程,促进国家控烟规划的实施;大力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严格实施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赞助,强化卷烟包装标识健康危害警示,向公众警示烟草危害。推动提高烟草制品价格,大力推广戒烟服务。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计划。积极推进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研发与应用。加强环境保护力度,针对当前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职业性肿瘤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改善作业环境,强调个人防护和轮岗作业,降低职业致癌物、电离辐射等暴露风险。
(五)推广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策略。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成熟的食管癌、宫颈癌等重点癌症,逐步扩大早诊早治项目覆盖面,对筛查手段尚不成熟的重点癌症,优化筛查适宜技术。建设省级技术培训中心,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发挥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的长效机制。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增强医务人员癌症早诊早治的意识和能力,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
(六)提高癌症诊疗水平。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建设,规范化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将癌症诊疗规范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完善相关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筛查、诊疗等新技术的推广以及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的应用,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开展癌症康复、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建立与肿瘤专科机构的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制度。加强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对晚期患者开展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
(七)推动抗肿瘤药研制生产。建立和完善新药创制体系,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研制开发一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做好专利到期药物的生产和上市准备,促进药品价格下降,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探索通过利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提高药物可及性的可行性,国内尚不能仿制的,通过建立谈判机制,降低采购价格,加快国内相关药品上市速度。
(八)加大中医药防治癌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肿瘤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强化肿瘤中医临床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和区域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中医肿瘤重点专科建设,优化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肿瘤诊疗模式,提高中医药肿瘤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对口支援、人员培训等措施,推进县级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将成熟的中医药技术、方法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运用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开展肿瘤预防及防复发服务。鼓励支持中药抗肿瘤药物的研发与生产。
(九)加强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强癌症防治研究,加强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加强环境致癌因素、癌前病变诊疗、早期筛查检测技术等研究,鼓励多中心、前瞻性临床研究,支持癌症早期诊断试剂、预防性疫苗等创新品种研发。加强中医防治常见肿瘤的系统化研究和关键领域的中医药精细化研究。在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癌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制作播放防癌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影视文艺作品、科普图书等,充分利用卫生相关节日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癌症防治机构共同行动,建立抗癌健康教育专家库,编制抗癌知识手册,深入城乡开展义诊咨询活动,设立咨询热线,为公民提供针对性的科学防癌知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国家和省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防治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发布癌症等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保障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癌症流行程度,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并将财政补助资金与癌症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逐步扩大癌症等重大疾病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增加基本医保相关目录中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药品种类,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为癌症防治提供公益性支持。
(三)加强人才储备,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在依托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强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中医肿瘤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以肿瘤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在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中,强化癌症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提高中西部地区及基层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效果评估。各地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防治工作年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癌症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