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近四成老年人愿意住养老院

[日期:2013-10-14] 来源:中消协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中国消费者协会10月12日发布《2013年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调查显示,99.6%的受访老年人目前居家养老(独居或与儿女一起生活),但38.5%的人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说明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在改变。
  该调查近期在4个直辖市和11个省会城市开展,调查对象分为两类:55岁~74岁,成功样本共1928份;21岁~54岁且家中有老人,成功样本共1073份。调查显示,在日常消费主要支出项目中(受访者可多选),65.3%的老年人选择了食品,其次是日用品(25.7%)和医疗(15.7%)。服装、餐饮、旅游等是消费支出第二梯队项目,选择比例均超过10%。最后是营养保健和娱乐健身项目,选择比例为3.3%和3%。
  在养老方面,老年人选择专业养老机构时的考虑因素(受访者可多选)较为分散,主要因素依次是医护条件、生活环境、费用、服务态度,选择比例均在30%~20%。对养老机构的资质口碑、人性化管理、交通便捷、日常活动组织、饮食等关注度不高,选择比例均在4%以下。
  调查还显示,目前仍有近两成老年人未参加医保、不能报销或不知道如何报销。仅81.5%的受访者表示看病可以报销,其中76.1%是本地医保报销;仍有12.2%的受访者表示不能报销,6.0%的受访者表示没有报销过或不知道如何报销。在报销过的老年人中,26.8%的人认为报销不够方便快捷,主要是“报销流程手续复杂繁琐”“需要异地办理”“费用到账的等待时间长”。
  调查显示,21.9%的受访老年人服用保健品,其中经常服用的为10.5%,这一比例随年龄增长和收入提高呈明显上升趋势。60.3%的人在购买保健品时关注“保健品的功效作用”,对其成分和质量不太关注;17.3%的人认为保健品能够“辅助治疗疾病”,对保健品没有治病效果的认知意识不强。中消协提醒老年消费者客观谨慎看待保健品的作用,不能盲目追求功效,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宣传和小利诱惑。健康报讯  (记者陈  飞)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ecphf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绿色生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