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养老文件进行了解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今后北京市的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民营化改革后的公办养老院将优先接收4类老人,即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以及失独家庭中的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
李红兵说,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三类,在北京市的400家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共有215家。未来,除少量保留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外,大部分公办养老机构都将进行民营化改革。该市相关养老文件规定,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后同样承担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以合同方式,约定不少于20%的床位用于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空余床位可接收其他失能或高龄老人。同时,保障对象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后,根据自身状况、家庭状况和服务需求,也将能享受到一定的补贴。
对于失独、丁克等无子女老人入住养老院能否使用签字代理机构的情况,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社会上此类代理机构比较多,北京市民政局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一家社会组织承担政策实施,从纯公益性角度出发免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代理服务,政府注入信用支持,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有效链接市场、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健康报讯 (记者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