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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卫通〔2009〕4号)

[日期:2009-03-11] 来源:卫生部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卫通20094

 

现发布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本标准于20099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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