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区/县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为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区县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四、督导与评估
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示范区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示范区防控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各地参照卫生部制定的《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见附件),制定本地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及督导考核方案。
五、验收与管理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按照自愿、逐级申报的原则,对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示范区,卫生部将按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附件)组织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命名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市、区),并予以公布。各省(区、市)可参照国家示范区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命名省级示范区。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命名的示范县(市、区)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限期改进,超出改进期限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国家级示范区称号。
附件: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
附件 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 项 目 内 容 具体任务 主要指标要求 备注 考核 方式 保障措施 (250分) 组织保障 (80分) 1.成立区/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落实慢性病社会综合防控措施。 3.建立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督查。 4.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 1.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20分)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15分) 3.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20分) 4.示范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15分) 5.有技术专家组指导计划及工作记录(10分) 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得20分,仅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负责得10分 查阅相关文件,现场走访 经费保障 (50分)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2.示范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1.地方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经费(20分) 2.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不少于整体业务经费的10%(20分) 3.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10分) 1.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为1:1的加10分;2:1比例加20分 2.无慢性病业务经费不得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 政策保障 (70分) 1.政府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制定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 3.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 1.示范区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25分) 2.示范区有慢性病防控规划(20分) 3.出台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至少1项(25分) 每年出台政策2项及以上可附加20分 查阅相关文件 队伍保障 (50分) 1.疾病预防控制设有专业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医疗机构有慢病预防控制任务。 2.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 1.区/县疾控中心有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不少于3人(20分) 2.区/县疾控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 3.省、市疾控中心对下级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10分) 4.区/县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 区县疾控机构无慢病科室的不得分,不足3人的得10分 现场走访,查阅相关材料 社区诊断 (50分) 开展社区诊断,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50分) 实施社区诊断,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为评估示范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1. 开展社区诊断工作(20分) 2. 完成社区诊断报告(30分) 社区诊断报告应涵盖如下内容: 1)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 2)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 3)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查阅相关材料; 开展专题调查 监测 (155分) 死因监测 (45分) 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开展居民死因监测。 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死亡网络报告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15分) 2.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6‰以上,不明原因疾病死亡率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10分) 3.至少每年开展1次全面的漏报调查(10分)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10分) 查阅相关材料 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 (45分) 开展全人群慢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区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 1. 每年完成1次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20分) 2. 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15分) 3. 撰写监测报告(10分) 查阅相关材料 肿瘤登记 (45分) 建立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发病及死亡监测。 1. 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25分) 2. 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 (20分) 查阅相关材料 心脑血管疾病监测 (20分) 建立医疗机构急性心梗及脑卒中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监测。 1. 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10分) 2. 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 (10分) 查阅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