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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考评表

[日期:2011-03-25] 来源:卫生部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附表: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考评表

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考评表

示范区名称:

 

考评时间:

 

                           

考评组长:

项目

内容

总分

自评分

考核分

简述自评分与考核分有差异的原因

一、组织保障(80 分)

1* 由示范区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

20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

15

 

 

 

3* 建立卫生、教育、民政、财政、文化、广电、体育等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

20

 

 

 

4)示范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 次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

15

 

 

 

5)有专家技术组指导示范区工作计划及工作记录。

10

 

 

 

二、经费保障(50 分)附加分(20 分)

1* 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

20

 

 

 

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1 2:1 之间(含1:1)附加10 分。在2:1 及以上者附加20 分。

20

 

 

 

2* /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

20

 

 

 

3)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10

 

 

 

三、政策保障(70 分)附加分(20 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

25

 

 

 

2*示范区有慢性病防控规划。

20

 

 

 

3)至少出台1 项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

25

 

 

 

每年出台2 项及以上政策附加20 分。

20

 

 

 

四、队伍保障(50 分)

1* /县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设置机构。有独立慢病科(所)且人员达到3 人及以上得20 分,1-2 人得10 分;无独立慢病科(所)但慢病人员达到3 人及以上得10 分,1-2 人得5 分。

20

 

 

 

2)区/县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 次。

10

 

 

 

3)接受省、市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 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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