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本文件说明的《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是十多年工作的成果。参加这项工作的有来自众多国家、国际组织和利益有关者组织的许多个人。他们的工作覆盖从毒理学到消防的范围广泛的专业,而且最终要求广泛的妥协诚意和意愿,以便实现这种制度。
2.工作始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应统一现行的制度以便制定一种单一的、全球统一的制度来处理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单。这不是一种全新的理念,因为在很大程序上运输部门已经在对物理危险和急性毒性的分类和标签制度进行统一,它是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问题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为基础的。但在工作场所和消费部门尚未实现统一,而且各国的运输要求与该国其他部门的要求经常不一致。
3.推动完成这项工作的国际授权在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环发会议)上通过,它反映在《21世纪议程》第19.27 段。“可行的话,应于2000 年之前建立全球统一和配套的危害分类和标签制度,包括物质的安全数据单和易懂的符号在内”。
4.工作在组织间健全管理化学品方案(化学品方案)统一化学分类制度协调小组主持下协调和管理。完成这项工作的技术联络中心是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发组织);和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问题专家小组委员会。
5. 2001 年完成后,工作即由化学品方案移交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新成立的全球统一分类制度专家小组委员会,它由理事会1999 年10 月26 日第1995/65 号决议设立,作为前危险货物运输问题专家委员会的一个附属机构,该委员会同时更名为“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及其各小组委员会以两年为期开展工作,而且全球统一分类制度专家小组委员会的第一项任务是将全球统一制度提供给全球使用和适用。本文件根据化学品方案的原始建议拟订并经委员会第一届会议核准(2002 年12 月11 日至13 日),意在作为全球执行全球统一制度的初始基础。
6.不过,该制度应是动态的,并应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经验的积累不断修订并使之更加有效。各国和区域政府是本文件的主要对象,但它也包含充分的背景和指导意见,供业界最终落实所通过的本国要求的人们参考。全球统一分类制度专家小组委员会负责维持全球统一制度和促进它的执行。它将随着需要而提供补充指导意见,同时又维持制度的稳定性以鼓励采用它。本文件将在它的主持下进行修订和更新,以反映在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国家、区域和国际法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国家、区域和国际经验,以及从事分类和标签工作的人员的经验。
7.在2002 年9 月4 日在约翰内斯堡通过的《行动计划》第22(c)段中,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鼓励各国尽早执行新的全球统一制度以期让该制度到2008 年全面运转。有鉴于此,委员会希望关心化学品安全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将在不久的将来采用它。如能提供关于化学品、它们的危险和保护人民的方法的信息,将为安全管理化学品的国家方案提供基础。世界各国广泛管理化学品,将为全球人口和环境创造更安全的条件,同时又能继续享受利用化学品的好处。此外,通过提高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必须达到的有关化学品危险分类和公示的国家要求的一致性,统一还具有促进国际贸易的好处。
8.本出版物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秘书处编写,该秘书处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专家小组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
9.如有补充信息(包括本出版物的更正),可访问欧洲经委会运输处网站:http://www.unece.org/trans/danger/dange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