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打击无证行医。
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二)打击非法采供血。
检查辖区内采供血机构许可、执业范围;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注册;采供血机构对献血者、供血浆者的身份核实、体检是否依照规定有效执行。重点检查血站无偿献血情况,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串通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是否在其周边存在非法组织他人献血现象;重点检查单采血浆站是否依照批准的业务项目范围及采浆区域开展工作,是否存在频采、超采等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将查处的个案信息录入到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检索、查询,有效打击流动性无证行医。要定期开展信息录入督查工作,确保个案及时录入。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对其上报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及时查处,并反馈卫生监督协管员请其复查。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将采供血机构行政处罚案件于结案后一个月内上报我局;对卫生监督员可能被追究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1月15日前各地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本省(区、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姜胜萍 苏艺丹
电 话:010-68792981 68792828
传 真:010-68792387
电子邮箱: ylzfjdc@163.com
附表:
1.2013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13年采供血机构执法监督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医疗执法监督工作相关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