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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日期:2011-10-18] 来源:WSB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当前我国麻风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60多年来,全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约50万例,麻风病年发现率从1958年的5.56/10万下降至2010年的0.10/10万。“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麻风病列为重点救治的疾病,进一步强化了各项防治策略和措施的落实,全国共发现和规则治疗麻风病患者8000余例,麻风病的流行基本得到控制。

  但是,目前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全国麻风病整体疫情并无明显下降,部分地区疫情出现波动,甚至呈上升趋势。全国现有278个县(市)患病率大于1/10万,其中46个县(市)患病率大于1/万,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和湖南5省(区)。近5年,全国年均新发和现症病例分别为1700余例和6700余例,疫情无明显变化;新发患者中,延误诊断平均在3年左右,2级畸残者占20%以上;难治、疑似耐药病例和复发病例报告增多;一些地区不断出现新疫点,流动人口中麻风病例逐年增多,防治难度不断加大。另外,我国现有22万麻风病治愈存活者,其中超过10万人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2万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病院(村)内。在某些地区,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

  麻风病的传播和流行是一个国家贫穷落后的重要标志。未来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彻底消除麻风病危害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的危害。

三、麻风病流行地区分类

  按照近年麻风病患病率和发现率情况,将各省份划分为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二类地区: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甘肃、新疆;

三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河南、青海、宁夏。

 

四、目标

(一)总目标

2015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20%,全国以县(市)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

2020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50%98%以上的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20%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112020年期间,全国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2015年底和2020年底,一类地区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分别达到70%80%,二、三类地区分别达到60%70%;一类地区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分别控制在20%17%以内,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23%以内。

2020年底前,全国须达到以下指标:

——一类地区麻风病流行县(市)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二类地区达到80%,三类地区达到70%

——流行地区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五、策略与措施

  (一)早期发现病例,加强规范治疗。各地根据麻风病的流行情况,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残”等措施,最大限度发现患者,减少麻风病的传播和畸残的发生。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积极发现患者;三类地区要重点提高皮肤科麻风病诊断水平,避免误诊和漏诊。要加大重点地区病例筛查、治疗力度,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和报告病例。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及早发现并处理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对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要及时给予判愈。

  (二)加强疫情监测,科学指导防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进行麻风病患者的登记、报告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加强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耐药菌株、难治病例、流动人口发病情况等专项调查;加强疫情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制订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三)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加强针对麻风病患者和治愈者的畸残预防及康复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和技能,为麻风病患者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有手术适应证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并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服务。对现症麻风病患者要定期进行神经功能的评价,及早发现并正确处置神经炎和眼部损害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展心理及社会康复、职业康复工作,为麻风病残疾者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加强健教宣传,消除社会歧视。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要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为主旨,加强麻风病日常宣传和“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的集中宣传。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认知。各级政府领导和广大医务人员须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对麻风病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为患者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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