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次氯酸钙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漂白粉(片)、漂粉精(片)类消毒剂。
2. 技术要求
2.1理化指标
2.2 稳定性
漂白粉(片)6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5%,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5%;漂粉精(片)12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0%,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0%。产品有效期内的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识范围的下限值。
2.3消毒效果
应当符合表1要求。
表1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要求
微生物类别 |
有效氯含量 (mg/L) |
作用时间(min) |
杀灭对数值 |
大肠杆菌(8099)* |
100 |
10 |
≥5.0 |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 |
200 |
10 |
≥5.0 |
铜绿假单胞菌(ATCC15442)* |
200 |
10 |
≥5.0 |
白色念珠菌(ATCC10231)* |
200 |
10 |
≥4.0 |
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疫苗株* |
200 |
20 |
≥4.0 |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9372) |
5000 |
60 |
≥5.0 |
(1)“*”指杀灭试验使用的有机干扰物质浓度为0.3%。
(2)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时的检测要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消毒的做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杀灭试验;用于生活饮用水、果蔬消毒的做大肠杆菌定量杀灭试验;用于食饮具消毒的做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用于体液污染物品、污水和排泄物等消毒的做细菌芽孢定量杀灭试验。
3. 使用范围与方法
3.1 使用范围
限用于一般物体表面、食饮具、果蔬、饮用水、织物及各类排泄物的消毒,并按照规定的使用浓度、消毒时间、使用方法使用。
3.2 使用方法
使用的消毒液应当现用现配,具体使用方法见表2。
表2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