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医院内救治
4.1 病人交接
中毒病人送到医院后,由接诊医院的接诊医护人员与转送人员对中毒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交接,并签字确认。
4.2 诊断和诊断分级
救治医生向中毒病人或陪护人员询问病史,对中毒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确认中毒病人的诊断,并进行诊断分级。
诊断分级:
a) 观察对象
接触甲醇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等症状和眼、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并于脱离接触后短时间内恢复者。
b) 轻度中毒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i 轻至中度意识障碍;
ii 视乳头充血、视乳头视网膜水肿或视野检查有中心或旁中心暗点;
iii 轻度代谢性酸中毒。
c) 重度中毒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i 重度意识障碍;
ii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或视神经萎缩;
iii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4.3 治疗
接诊医院对所接收的中毒病人确认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后,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将病人送往不同科室进行进一步救治。观察对象可留观,轻度中毒病人住院治疗,重度中毒病人立即监护抢救治疗。
4.3.1清除毒物
a) 洗胃:经口中毒的病人,病程早期应尽快进行洗胃。
b) 血液透析:血液透析可以清除血液中的甲醇和毒性代谢产物甲酸,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应当尽早实施。出现以下指征之一者可考虑进行血液透析:口服纯甲醇量>30ml;血液甲醇浓度>15.6mmol/L(500mg/L),或血液甲酸浓度>4.34mmol/L(200mg/L);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出现视神经障碍;出现意识障碍。
4.3.2解毒药物
a) 乙醇:可使用10%乙醇溶液100ml~200ml静脉滴注,每日1~2次,连用3天,严重者可延长治疗时间。其间应当经常测定血液乙醇浓度,宜维持在21.7mmol/L~32.6mmol/L(1000mg/L~1500mg/L)。当血液甲醇浓度低于6.24mmol/L(200mg/L)时,可以停止乙醇疗法。
b) 叶酸:可以考虑使用叶酸,每日30mg~45mg,分2~3次肌内注射。
4.3.3眼部处理
a) 以无菌纱布敷料或眼罩覆盖双眼,以避免光线直接刺激。
b)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出现视神经损害者,可口服泼尼松5mg~10mg,每日3次,剂量和疗程根据病情调整;也可用地塞米松、654-2、普鲁卡因进行双侧球后注射。
c) 同时补充多种维生素(如维生素B1、维生素B6)以及应用血管扩张剂。
4.3.4纠正代谢性酸中毒
发生代谢性酸中毒时,可使用5%碳酸氢钠溶液予以纠正,并依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碳酸氢钠溶液用量。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应首选血液透析治疗。
4.3.5其他对症支持治疗
加强营养、合理膳食,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防治脑水肿,保护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
5 应急反应的终止
中毒事件的危险源及其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消除或有效控制,中毒食品和其他可疑毒物已经完全收缴和销毁,未出现新的中毒病人且原有病人病情稳定24h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