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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日期:2018-06-28]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华东公共卫生 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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