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
Terms oF diagnosis of radiation sickness
GBZ/T191-2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群星集团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刘长安、白光。
背景:
阅读新闻
|
Digg排行
热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