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
重要事实
- 年龄在10-19岁之间的人群占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 精神卫生疾患占10-19岁人群全球疾病和损伤负担的16%。
- 所有精神卫生疾患中有半数始于14岁,但大多数病例并未被发现,也没有得到治疗。
- 在全球范围内,抑郁症是青少年患病和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
- 自杀是15-19岁儿童的第三大死因。
- 青少年精神卫生疾患得不到解决,其后果会延续到成年期,损害身心健康,并限制成年后过上充实生活的机会。
- 促进精神健康,预防精神卫生疾患,这是帮助青少年茁壮成长的关键。
概述
青春期(10-19岁)是一个独特的发展时期。虽然大多数青少年的精神健康状况良好,但身体、情感和社会方面的多种变化,包括暴露于贫困、虐待或暴力环境,都会使青少年容易受到精神卫生问题的影响。促进心理健康,并保护青少年远离可能影响其茁壮成长的不良经历和风险因素,不仅对他们在青春期的福祉,而且对他们在成年期的身心健康都至关重要。精神卫生决定因素
青春期是发展和维持对精神健康至关重要的社交和情感习惯的关键时期。这包括采用健康的睡眠模式;定期运动;发展应对、解决问题和人际关系技巧;并学会管理情绪。家庭、学校和更广泛的社区所创造的支持性环境也十分重要。多种因素决定了青少年在任何时候的精神卫生状况。青少年接触到的风险因素越多,对其精神卫生的潜在影响就越大。可能在青春期带来压力的因素包括渴望获得更大的自主权、为顺应同伴导致的压力、对性别特征的探索以及获取和使用更多的技术。媒体影响和性别规范可能会加大青少年对生活现实与他们对未来的看法或愿望之间的认识差距。青少年精神卫生状况的其他重要决定因素是其家庭生活质量以及与同龄人的关系。暴力(包括粗暴惩戒儿女和欺凌)和社会经济问题属于公认的精神卫生风险。儿童和青少年特别容易遭受性暴力,它与精神卫生状况不佳存有明显关联。
一些青少年由于其生活状况、所遭受的耻辱、歧视或排斥,或因无法获得高质量的支持和服务而面临更大的精神卫生疾患发生风险。这包括生活在人道主义和脆弱环境中的青少年;患有慢性病、泛自闭症障碍、智力残疾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的青少年;怀孕的青少年、青少年父母,或有早婚和/或逼婚经历的人群;孤儿;少数民族或具有性背景或其他受歧视群体的青少年。
有精神卫生疾患的青少年反过来特别容易遭受社会排斥、歧视、羞辱(影响其寻求帮助的准备程度)、学习困难、冒险行为、身体健康不佳和人权侵犯影响。
青少年精神卫生疾患
据估计,全世界有10-20%的青少年患有精神卫生疾患,但在诊断和治疗方面都存有不足。可能使精神卫生状况欠佳的体征遭到忽视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卫生工作者对精神卫生缺乏了解或认识,或者因耻辱感而没有主动求助。情绪障碍
情绪障碍通常在青春期出现。除抑郁或焦虑外,患有情绪障碍的青少年还可能出现过度烦躁、沮丧或愤怒。疾病症状可能表现为多种情绪障碍的重叠,伴有情感方面的快速骤然变化和情绪暴发。年幼青少年可能还会出现与情绪有关的躯体症状,如胃痛、头痛或恶心。儿童行为障碍
儿童行为障碍是青少年疾病负担的第六大原因。青春期可以是检验规则、限制和边界的时期。然而,儿童行为障碍属于重复性、严重且与年龄不相适宜的行为,例如活动过强和注意缺乏(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或破坏性或挑战性行为(例如,行为障碍)。儿童行为障碍会影响到青少年的学习,有时与在司法系统的遭遇有关。饮食失调
饮食失调通常发生在青春期和青年期。多数饮食失调对女性的影响比男性更为常见。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贪食症和暴食症等饮食失调的特点是不良饮食行为,如过分限制能量摄入或暴饮暴食。神经性厌食症和贪食症还包括对食物、体形或体重的极度关注,以及诸如过度运动或呕吐以补偿卡路里摄入的行为。神经性厌食症患者的体重很轻,且对体重的增加过分恐惧。暴饮暴食者在暴饮暴食时会感受到痛苦、内疚或自我厌恶。饮食障碍对健康有害并且经常与抑郁症、焦虑和/或物质滥用并存。精神病
包括精神病症状在内的障碍最常出现在青少年后期或成年早期。精神病症状可能包括幻觉(如听到或看到不存在的事物)或妄想(包括内容固定、不准确的信念)。患精神病之后会严重损害青少年参与日常生活和学习的能力。在许多情况下,患有精神病的青少年极为受人鄙夷,并面临人权遭受侵犯的危险。自杀和自残
据估计,2016年有62 000名青少年自残身亡。自杀是大龄青少年(15-19岁)的第三大死因。世界上近90%的青少年生活在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国家,但超过90%的青少年自杀者生活在这些国家。自杀企图可能是冲动性的,也可能与绝望或孤独感有关。自杀的风险因素很多,包括有害使用酒精、在儿童期受到虐待、求助被污名化、在获得医疗及医疗手段方面遇有障碍。通过数字媒体交流自杀行为是该年龄组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冒险行为
物质使用或性冒险等与健康有关的许多冒险行为都始于青春期。青少年规划和管理自己情绪的能力有限,同伴中一些对健康产生影响的冒险做法已司空见惯,以及诸如贫困和暴力暴露等背景因素,都会加大涉足冒险行为的可能性。冒险行为既可以成为应对精神卫生问题的无益策略,也可能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对一些物质(如酒精或毒品)的有害使用是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世界范围内,2016年,15至19岁青少年重度间歇性饮酒的发生率为13.6%,其中男性面临的风险更高。青少年有害使用物质会进一步加大冒险可能,例如不安全的性行为。反过来,性冒险会增加青少年性传播感染和早孕发生风险——这是大龄少女和年轻妇女(包括分娩期间和不安全堕胎)的主要死因。
使用烟草和大麻是另一个问题。2016年,根据130个国家提供的数据,15-16岁人群中估计有5.6%在前一年至少使用过一次大麻[1]。许多成人吸烟者在18岁之前抽吸第一支烟。
实施暴力属于冒险行为,可能会增加受教育程度低、损伤、参与犯罪或死亡的可能性。人际暴力在2016年被列为大龄青少年男孩的第二大死因。
促进和预防
以促进青少年精神卫生为目标的干预措施旨在强化保护因素并增强冒险行为替代方法。促进精神卫生和福祉有助于青少年建立适应能力,以便他们能够在遇有困难情况时或在逆境中很好地作出应对。针对所有青少年的促进规划和面向有精神卫生疾病风险的青少年的预防规划需要采用多层面方法,提供各种服务平台——例如,数字媒体、卫生或社会保健机构、学校或社区。促进和预防活动的例子有:
- 一对一、以小组方式提供或导引自修在线心理干预;
- 侧重于家庭的干预措施,如照护者技能培训,包括解决照护者需求的干预措施;
- 以学校为基础的干预措施,例如:
- 组织变革,营造安全、可靠、积极的心理环境;
- 精神卫生和生活技能教学;
- 对工作人员开展自杀风险的识别和基本管理培训;以及
- 针对易受精神卫生疾患影响的青少年开展的学校预防规划;
- 基于社区的干预措施,如朋辈领导示范或辅导规划;
- 针对弱势青少年的预防规划,例如受到人道主义和脆弱环境影响的青少年,以及少数民族或受歧视群体;
- 预防和管理性暴力对青少年影响的规划;
- 多部门自杀预防规划;
- 防止酒精和药物滥用的多层级干预措施;
- 全面的性教育,以有助于预防危险性行为;以及
- 暴力预防规划。
早期发现和治疗
解决患有明确精神卫生疾病的青少年的需求至关重要。避免制度化和过度医疗,优先考虑非药物方法,并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其他人权文书,尊重儿童权利。这对青少年而言是关键所在。面向青少年的干预措施应考虑到:
- 早期发现和提供基于证据的精神和物质使用障碍干预措施十分重要。世卫组织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mhGAP)为非专业人员提供基于证据的指南,使其能够在资源匮乏环境中更好地确定和支持最主要的精神卫生疾患。
- 跨诊断干预——例如,针对多种精神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 由得到监督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他们接受过管理青少年特殊需求的培训。
- 在适当时,使照护人员参与并赋予其权力,同时探索青少年的偏好。
- 面对面和得到指导的自助方法,包括以电子方式开展的精神卫生干预。由于污名化或获得服务的可行性问题,没有得到指导的自助方法可能适用于青少年。
- 应谨慎使用精神药物,并且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心理社会干预无效、具有临床指证并获得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才应向患有中度和重度精神卫生疾患的青少年提供这类药物。相关治疗应在专科医生的监督下进行,并对潜在不良反应密切开展临床监测。
世卫组织的应对
《全球青少年健康加快行动(AA-HA!)》:世界卫生组织于2017年发布了支持各国采取实施行动的指导方针。它旨在协助各国政府应对本国青少年的健康需求,包括精神卫生;突出强调了使青少年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政策、规划和计划的益处。全球青少年健康加快行动(AA-HA!):支持国家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6-2030年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全球战略》强调,每个青少年都有权获得身心健康,并将青少年确定为实现2015-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核心。
2016-2030年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全球战略
世卫组织《2013-2020年精神卫生行动计划》是世卫组织各会员国对采取具体行动所做的承诺,以增进精神健康,预防精神障碍,提供护理服务,促进康复,增进人权,降低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精神障碍患者的死亡率、发病率和残疾率。
2013-2020年精神卫生行动计划 - 英文
世卫组织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mhGAP)提供以证据为基础的技术指导、工具和一揽子培训,扩大各国的卫生服务范围,尤其是资源匮乏环境下的服务。它全面考虑到与青少年有关的问题,其中包括关于儿童和青少年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特定模块。
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mhGAP)
在紧急情况下,世卫组织开发了以下工具:
所有这些都考虑到了与年轻人有关的问题。
[1] UNODC. World Drug Report 2018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 Sales No. E.18.XI.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