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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

[日期:2011-07-31] 来源:卫生部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附件2

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

 

一、保健服务指标

(一)孕期建卡率。

(二)产前检查率。

(三)孕早期检查率。

(四)≥5次产前检查率(其中孕早期1次、孕中期和孕晚期分别至少2次)。

(五)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

(六)艾滋病感染孕产妇获得规范抗病毒治疗的比例。

(七)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获得规范抗病毒治疗的比例。

(八)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九)梅毒感染孕产妇获得规范治疗的比例。

(十)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

(十一)产前筛查率。

(十二)产前诊断率。

(十三)产后访视率。

(十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十五)住院分娩率。

(十六)剖宫产率。


 

(十七)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

(十八)新法接生率。

(十九)高危产妇比例。

(二十)高危产妇管理率。

(二十一)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

(二十二)住院分娩的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

(二十三)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

二、健康指标

(一)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三)孕产妇梅毒感染率。

(四)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

(五)孕产妇死亡率。

(六)孕产妇死于产科出血的比例。

(七)孕产妇死于产褥感染的比例。

(八)产妇死于妊娠高血压的比例。

(九)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

(十)早期新生儿死亡率。

(十一)围产儿死亡率。

(十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

(十三)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

(十四)出生窒息死亡率。

(十五)出生缺陷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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