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老年健康与护理研讨会,交流国内外关于老年健康服务管理政策和实践经验,讨论构建适合我国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我谨代表卫生部向出席会议的瑞典卫生与社会事务部儿童与老年保健大臣拉尔松女士、国务院参事魏津生教授,参会的各位同仁、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8亿,2015年将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从现在的13.3%增加到16%。人口老龄化日益呈现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快、高龄化的特点,老年医疗保健需求急剧增加,发展老年医疗卫生事业势在必行。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老龄工作。1996年颁布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2000年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今年9月印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卫生部高度重视老年卫生工作。在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积极致力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健康教育等服务需求。尽管近年来长期护理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我国老龄化程度加剧、老年健康和护理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仍存在较大差距,长期护理服务在理论研究、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经济政策等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同时,医疗服务体系在护理、康复等领域需要不断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在保障水平、结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年健康和护理工作不仅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水平,也代表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这对我国护理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卫生部今年初修订并印发了新的《护理院基本标准》,并提出在“十二五”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中,加快建立分级医疗、急慢分治的医疗模式,我部还委托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分别开展了护理产业发展和长期护理服务的相关课题研究,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院为支撑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提供依据。
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在加强老年健康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政策和工作模式,国内的部分省份也经过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经验。像今天这样的研讨会,我们今后可以多举办几次,充分交流和借鉴国家之间、省际之间的有益经验,探索和研究发展长期护理服务的思路和模式。就我国老年护理发展现状和国际发展形势来看,我想提三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我国老龄社会特点和长期护理服务的研究。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面临着空前的老年健康服务挑战,应当在低水平、广覆盖、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下,汲取国际先进理念、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做好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为建立长期护理服务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把发展长期护理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长期护理服务纳入本省区域卫生规划,一方面在硬件建设上,大力发展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延续性医疗机构,对居家护理服务和社区护理服务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形成急慢分治、功能互补、紧密合作的医疗服务格局;另一方面在软件建设上,加强护理人才的培养,提高老年护理水平和能力,保障老年人得到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三,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构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我们鼓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家庭、社区、医院之间的密切协作,及时总结有益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全国卫生系统正在全力以赴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我国的护理工作要积极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从医院走向家庭和社区,从医疗走向预防和康复,统筹考虑、整体推进,为提高老年健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