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激与健康
1.应激的概念
应激(stress)的定义是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而发展的,20世纪30年代Cannon 用于人类生理学研究,概指超过一定临界阈值后,破坏机体内环境平衡的一切物理、化学和情感刺激。50年代selge提出机体对上述一切刺激的非特异反应统称为应激。70年代Levi提出了,由心理社会因素作应激源作用于机体,从而导致躯体疾病的模式,认为应激反应取决于个体的遗传素质、早年环境的影响、获得的知识和经验等诸因素与应激源的相互作用。因此,应激的研究涉及到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门学科。
2.应激因素
(1)工作或学习环境因素:如工作负担过重、兼职过多形成角色冲突、事业上成就很少、升学竞争、学习负担过重、各种考试压力、人际关系不融洽等。
(2)社会环境因素:如水灾、火灾、地震、交通事故、工业噪音、环境污染等。
(3)家庭内部因素:如父母离异、亲子关系恶劣,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子女远离父母形成“空巢”状态,家中重大经济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等。
3.应激对健康的作用
应激的有利方面是可动员机体非特异性适应系统,产生对疾病的抵抗,增强体质与适应能力。这可以给人带来激励和振奋,使人心情愉快,精力充沛。应激的不利方面是由于适应机制失效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行为和躯体障碍,使人产生焦虑、恐怖、抑郁等情绪;情绪不稳、易激惹、易疲劳等会造成注意力分散、记忆力下降、工作效率降低等不良后果。
自杀是一种应激后消极的行为现象,多数是因为长期不能解决的矛盾造成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对前途渺茫而采取的极端的自绝行为。自杀的后遗作用是严重的,尤其是自杀未遂留下终生生理功能丧失的致残者更是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