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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日期:2013-04-15]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一、目的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
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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