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日前发布“政策研究参考”称,当前我国已经具备解决重病、重残儿童治疗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应尽快调整完善儿童大病救助和福利制度,减少弃婴数量。
公益研究院称,2012年,我国0~14岁人口数量为2.2亿,按照1%。的发病率计算,约有大病儿童22万人。即使按照每人年均治疗需要10万元计算,总量为220亿元,在国家近3万亿元的卫生总费用中分量不大,国家完全有能力解决重病、重残儿童的治疗问题。但当前还存在几大障碍,一是医保存在封顶线,二是有病种限制,三是就医需先行垫付现金,四是非低保对象很难得到救助。
公益研究院建议,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经费中划拨儿童大病救助专项基金;尽快突破病种限制,形成以患儿家庭困难程度为衡量标准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儿童大病实际报销比例,简化报销程序;优先将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需长期门诊治疗或产生大额门诊费用的特殊病种纳入门诊统筹范围。
公益研究院还呼吁建立基层社区儿童照料康复体系。统计表明,我国约有重残儿童200万名,目前只有约10万名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每年能够获得1.2万元的津贴。有62.57%的残疾儿童未接受过任何服务或扶持,我国许多县和社区基本没有儿童福利机构。在社区,基本没有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护理和康复与心理服务的社工。为此,公益研究院建议,在县级普及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重病、重残儿童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立社区儿童福利与服务专业社工队伍,在每个社区设置1个~2个儿童福利专业社工岗位;建立国家重残儿童福利津贴制度,从低标准、广覆盖起步,逐步提高津贴标准。
此外,公益研究院还建议,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儿童福利服务组织,以采购服务的方式,鼓励更多慈善组织参与到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与服务中来。 健康报讯 (记者韩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