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钱怡)龚晓是我市一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也是一名尿毒症患者,他每次的透析费用要数百元,一年下来,总费用高达10多万元。不过去年,他被纳入苏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医疗专项救助对象,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基础上,龚晓全年自负医疗费用还可享受60%的专项医疗救助。昨天,他正式领到这笔总计13335.63元的专项医疗救助金。
这样一来,龚晓在2010年发生的11.04万元医疗费用,91.5%由社保支付,而自己只要掏总费用的十分之一都不到。而接下来几天,市区将有另外253名被救助对象像龚晓一样陆续领到专项医疗救助金。
据介绍,去年,市人社局联合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试行)》和《苏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明确在原有对困难人群实行保费补助、实时救叻、年度救助的“全程一体化”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为提高医疗救助的针对性,对苏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市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苏州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金额符合当年市区年度医疗救助金发放条件,且未享受实时救助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可按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金额的60%享受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这样苏州市区医疗救助范围认定标准由个人扩大到家庭,是苏州医疗救助半径的再次扩展,标志着苏州医保由普惠向特惠迈进,这一做法在全省属首次。
事实上,龚晓只是苏州医疗救助体系所惠及的众多救助对象的个案之一。据相关部门核定,2010年度苏州市区总共有254名被救助对象首次享受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额共计149.85万元,昨天,相关通知单开始陆续发放。
近年来,苏州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重点向特殊困难人群倾斜、向大病重病患者倾斜,向老年人倾斜,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人群倾斜,逐步构建起集“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三位一体的全程式救助体系。随着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的发放,救助体系又得到拓展,由此建立起由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专项救助组成的多层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
据悉,目前苏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现金结付比为20.9%,达到国际公认的合理控制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付比例提高至64.8%,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