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通过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进行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利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蔓延,有利于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卫生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卫生部先后印发了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指导意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会同财政部制订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使各地在开展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卫生部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部领导任组长、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组,负责研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措施,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了由公共管理、专业领域专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研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培训、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卫生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四、是开展培训和交流。卫生部举办多期政策培训班培训各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现有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加强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工作经验,针对重点任务和主要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五、是开展项目监测和评估。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卫生部医改重点工作监测,每季度通过直报的方式,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同时,卫生部还组织有关专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截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8.7%和38.1%,超额完成了2010年医改任务目标。2010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4.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1.5%。为5714.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3553.8万人、糖尿病患者918.9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0.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