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活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县域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并鼓励多元化办医,形成县域医疗市场有序竞争,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2.突出重点,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完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在管理体制、服务体系、监管机制、内部管理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实施综合改革。
3.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4.积极探索,边试边推。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采取多种形式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