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显著转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全面改善,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经过努力,尽快形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具体目标如下:
——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医疗保障制度支付办法科学合理,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均建成高于国家标准的二级甲等医院,部分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县城内就诊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全面形成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均次医药费用保持较低水平,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全面建立以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激励导向的人事分配制度,医务人员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服务有较大改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三好一满意”等专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患者和群众对县级公立医院服务的综合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