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印发《2011年~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年底,全国要完成培训不少于60名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3000名省地两级首席卫生监督员。
《规划》要求,卫生部负责组织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培训,并逐步建立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库,承担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指导任务。卫生部和省级分别负责组织培训省地两级首席卫生监督员。首席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机构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从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专业各遴选1名,承担辖区内本专业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首席卫生监督员要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卫生监督紧缺人才和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的培养则分别由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到2015年年底,为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培养不少于3000名卫生监督紧缺人才,为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培养不少于5000名卫生监督紧缺人才。培养不少于35000名具备多项专业知识、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体现综合性、能较好贯彻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能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的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
根据《规划》要求,到2015年年底,全国将建立12个~15个国家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重点承担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和首席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省(区、市)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重点承担卫生监督紧缺人才、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和新录用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健康报讯 (记者张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