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卷烟不可能减害,是学术争议,还是科学定论?

[日期:2011-12-14] 来源:新浪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近日,研究烟草“降焦减害”的谢剑平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引起多方质疑。卫生部发言人昨天回应此事时表示,我国控烟工作任重道远,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当天,前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表示,其当选有违“法律”,院士评审需要进一步完善。
  卫生部回应去问工程院
  在昨天进行的卫生部发布会上,记者提问说:作为控烟履约的单位,卫生部对烟草院士的当选是怎么评价的?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回应称,院士当选的问题,可以向中国工程院询问。“我想说的是中国的控烟工作,包括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昨天还向工程院寄出一封信。针对一些人提出烟草税收“贡献大”的说法,这位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说,我国去年因吸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成本,远高于烟草的税收总额,全部抵消一年还负600多亿元。
  支持当选者院士遭炮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魏复盛,是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院士,参与2011年新增院士评审。据媒体报道,魏复盛投票支持谢剑平,认为“降焦减害”研究对控烟作用很大,烟草作为“税收大户”,也对国家建设有重要作用,国家需要烟草业。
  此番言论在网上广泛传播后,遭各方炮轰。国家控烟办研究员杨杰认为,只有三种解释:“或无知,或受到误导和欺骗,或代表烟草利益集体”。
  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与控制分委会副主委吴宜群质疑,“与税收相比,吸烟和二手烟导致的疾病、残疾和死亡孰轻孰重?”她希望院士能重温总理的话——“我们不能牺牲人民的健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
  对话:王陇德(中国工程院院士、前卫生部副部长)
  烟草院士有违国家“法律”
  谈研究
  降焦减害不可能实现
  京华时报:谢剑平当选备受质疑,您怎么看?
  王陇德:院士评审是一种业绩评定,且是一种最高的业绩评定,不能够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由世界卫生组织制定,2005年8月经人大批准,就和我国法律法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公约明确指出,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的手段推销烟草制品,包括“低焦油”“淡味”“超淡味”等。
  京华时报:卷烟不可能减害,是学术争议,还是科学定论?
  王陇德:卷烟减害不可能实现。去年12月份,美国发布报告,总结几十年的研究明确指出,任何暴露的烟草烟雾都没有安全水平,都是有害的。
  京华时报:有报道说,谢剑平院士提出一个“减害大于降焦”的新理论,研制“神农萃取液”,加入中药以降低烟气的毒性,你怎么看?
  王陇德:卷烟里面含有60多种致癌物质,不可能都去除,降低焦油等一些所谓的“减害”,国际社会已经证明是不可能的。而除焦油外,卷烟里还有很多种致癌物质,像亚硝胺等,依然减不了。
  谈评审
  外行评内行程序待完善
  京华时报:既然卷烟“减害降焦”不可能实现,为什么谢剑平所做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投票支持他当选的院士,也提到其研究是获国家认可并推广的。
  王陇德:评审和法律比起来,你说哪个大?很多科普知识即使是院士也存在很多盲点。
  我们的评审程序、原则等也存在许多问题,很多情况下是“外行评内行”,他根本不了解这个。现在评院士都是学部来评,而学部里边有很多专业,很多互相间的信息不能沟通。比如评审牵扯到健康问题,就应该和医药卫生学部进行沟通,起码不要出大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我们评奖、评院士的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
  京华时报:您觉得可以打破学部间的限制,而考虑专业贴近性?
  王陇德:学部还是要有的,评审也还是应该以学部为主,但涉及到某些跨学部专业的时候,互相之间应该增加信息沟通的程序。
  京华时报:现在有这方面的程序吗?
  王陇德:还比较少,都是学部自己评就行了。
  谈控烟
  “建设离不开烟税”是谬论
  京华时报:目前我国每年从事“降焦减害”的经费大概有多少?有多少来自烟草公司,多少来自政府?
  王陇德:这个我不是太了解。从国际上看,大部分都是烟草公司支持,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有制度上的问题,比如说政企不分,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京华时报:烟草企业,包括报道中投票的院士,都提出我国建设还离不开烟草税收。
  王陇德:不是这样,一些国家表明,控烟后烟草的收入反而会增加,不是减少。
  京华时报:您觉得降低烟草危害的唯一途径是戒烟?
  王陇德:对。但即便采取比较严格的控烟措施,也不会使现阶段吸烟者人数明显下降。控烟最主要的目的是控制新加入烟民队伍的年轻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商西 张然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ecphf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绿色生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