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动力,应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分配政策上,要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激励3个长效机制,既要强化物质激励,又要重视职业精神激励。”浙江省省长夏宝龙在3月30日召开的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会上,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否成功提出4项标准,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浙江省遂昌、乐清、桐乡、绍兴、龙游、嵊泗等6个县(市)自去年年底启动以“一减一调一补助”为核心内容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合理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完善财政保障机制。6个先行先试县(市)县级医院今年2月门诊及住院药品收入占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平均下降8.69个百分点;门诊医疗服务费用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8.85%,住院医疗服务费用收入增长54.24%;门诊均次费用下降5.73%,出院均次费用下降3.58%;门诊人次增长34.89%,住院人次增长29.01%。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未接到对调整服务价格方面的投诉。
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杨敬在推进会上对下阶段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进度要求:到6月底前,列入试点名单的23个县(市、区)全部启动改革,再根据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视情适时全面推开。据悉,23个试点县(市、区)改革将重点落实好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强化医疗监管,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记者李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