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小波
近40年来,全球医学界在卫生资源配置方面不断向社区卫生倾斜,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让医疗服务的性质回归到带有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社区全科医生运用连续性和综合性的保健方法,采取签订保健契约的服务方式使大多数居民受益,而这也将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成为影响医生诊疗行为和居民就诊行为的决定因素。
全科医生的执业方式是本次国务院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指导意见》提出:“要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全科医生可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以开办诊所。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建立以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可见,我们期望通过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全科医生成为独立的社区医学执业者,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入等方面,都成为社区预防保健和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的代表群体。
根据《指导意见》,首先要明确的是全科医生可以作为医疗门诊的独立执业者,不再考虑其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政府举办还是个体举办。只要全科医生本人根据卫生规划的编制在当地进行执业注册,国家就赋予其执业资格。全科医生既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全职,也可以在两个以上的机构兼职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其次,所有经过卫生行政系统注册的全科医生都享有用医保支付居民医疗费的权利。第三,国家还将对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的全科医生给予鼓励和经费支持。这种做法符合国际全科医学“让医生与居民交朋友”的医学惯例,既可以改变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状态,又可以让全科医生了解居民的既往病史、用药情况以及对医疗的愿望,从而作出更好的医疗决定。全科医疗的经验证明,居民和医生有了相互信任的关系后,即使出现医疗纠纷,也容易通过理性的方式得到解决。而每个家庭在作出医疗决定之前,如住院、手术、使用昂贵的药物或器械,一位可以信赖的医生朋友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医学咨询和社会支持。
我们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经验,政府用统计居民注册保健合同的方式开展每年一度的全科医生执业考察。目前的国际标准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对服务区域的家庭和居民合理分片,原则上每位全科医生服务1500~2000位居民。如果居民注册人数低于1500人,说明该地区居民对现有全科医生的服务不满意,可以申请换人执业;如果居民注册人数高于2000人,则说明全科医生工作量过大,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用居民的体验去检验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是最准确的。对于医疗工作补贴,政府可以尝试按照注册居民的数量给予补贴,如发给每个家庭每人每年100~200元的保健消费券,医生凭借获得的患者消费券在政府兑现。也可以根据一次门诊量给予补贴,全科医生可以将补贴费用用于医疗、聘任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租赁房屋、器械、设备等方面。
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当全科医生的数量增多了,居民的选择成为全科医生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时,我们的全科医生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作者单位:首都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系、卫生部全科医师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