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卫生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京举行促进内蒙古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巴特尔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卫生部副部长徐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新乐出席签字仪式。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卫生改革发展,有序推进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采取了“健康保障小药箱”等一批深受各族群众欢迎的医改新举措。各项卫生工作全面发展,尤其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大病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防控、提高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保障了内蒙古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为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竺指出,卫生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促进内蒙古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特点和实际需要,共同促进内蒙古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将为推动全国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卫生部将按照协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内蒙古的实际需要,在政策、资金、项目及业务指导上,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巴特尔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丰富,区位条件独特,社会基础较好。近年来,内蒙古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比较明显的进步,实现了由农牧业主导型经济向工业主导型经济的历史性转变,主要经济指标从全国后列迈进中列,部分人均指标进入全国前列。
巴特尔指出,医疗卫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近年来,内蒙古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把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卫生改革步伐,卫生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特别是通过最近三年的医改,初步建立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医改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加快内蒙古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新的重大机遇,必将极大地提升内蒙古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内蒙古医改步伐,促进卫生事业以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0年9月,卫生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人间布鲁氏菌病联合防治项目协议书》。在协议书框架下,经过近2年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内蒙古人间布病疫情上升趋势,大幅提高了急性期布病患者的发现率、规范治疗率和治愈率,显著降低了布病对当地农牧民群众的危害,取得很好的效果和经验。这次签署的促进内蒙古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内容更加广泛、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根据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在推动深化医改,加强内蒙古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及学科建设、新农合制度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以及扶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包括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等多个方面进行合作。
卫生部部长陈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巴特尔
在京签署促进内蒙古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