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8月17日举办的2012中国卫生论坛上,卫生部办公厅主任侯岩做了题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的报告,介绍近十年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以下是报告全文。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近十年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卫生工作方针,努力探索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发展道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卫生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一、基本卫生状况
一是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人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2010年的74.8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2年的51.3/10万下降到2011年的2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2年的29.2‰下降到2011年的1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2年的34.9‰下降到2011年的15.6‰,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二是卫生资源持续增长。2011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达95.4万个,其中:医院2.2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万个。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81张、执业(助理)医师1.82人、注册护士数1.66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4.73人。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利用明显增加。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由2002年的21.45亿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62.7亿人次;住院人数由2002年的5991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1.5亿人。2011年,中国居民平均就诊4.6次,每百居民住院11.3人,病床使用率88.5%,平均住院日为10.3天。2011年,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为83.3%,其中农村地区达到80.8%。
四是城乡以及地区间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2003年,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分别为55%和21%,2011年分别增至89%和97%,发生了重要变化。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差距逐步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5年的1:2.15缩小为2010年的1:1.01;婴儿死亡率城乡差距从7.2个千分点下降到5.9个千分点。农村住院分娩率西部与东部地区的差异由2003年的34个百分点下降到2010年的2个百分点。
五是卫生总费用发生结构性变化。2002年,中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57.7%,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占15.7%和26.6%。2011年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下降到34.9%,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分别提高到30.4%和34.7%。政府卫生支出由2008年的3593.9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378.95亿元,年均增速为21.68%,明显快于同期卫生总费用和财政支出的年均增速。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3月,中国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启动深化医改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实现“病有所医”迈出了关键性步伐。截至2011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从2002年建立,至2011年,参合人数达8.32亿,参合率97.5%,人均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1年的246元,受益人次数从2004年的0.76亿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13.15亿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8万元。2010年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障,截至2011年底,已有近30万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等8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补偿,实际补偿平均达65%。2012年,又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常见多发大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截至2011年,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建立起来,并有序向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延伸。目前,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30%。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实施综合量化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夯实,“强基层”的医改目标初步实现。2009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470多亿元,支持近3.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启动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安排3.6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万多人。
四是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人均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受益人群不断扩大。针对特殊疾病、重点人群和特殊地区,国家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人群近2亿人。
五是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2010年起, 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地区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今年,全国311个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普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优质护理服务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社会办医政策,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数为45.7万所,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47.9%,床位数占全国总数的9.7%。
三、重大疾病防控
一是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底,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为76万人,远低于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的目标;全国结核患病率降至66/10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结核病控制指标;血吸虫病病人约32.6万,较2004年减少了61.3%,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实现疫情控制目标。2004年,启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2007年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6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疾病由7种增至15种,人群也从儿童扩展到成人,有效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国家层面上已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大骨节病、克山病和氟中毒等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患者显著减少。
二是卫生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建立了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了多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协调机制,健全了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组建了传染病控制、医疗救援、中毒处置、核放射处置类27支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有效处置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紧急医学救援,保护了居民的生命和健康。
三是慢性病防治工作逐步加强。中国现有慢性病患者2.6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经占到总死亡人数的85%,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2002年以来,防控逐步由重治疗向防治结合转变,形成了由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共同构筑的防控工作网络。启动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中国健康传播激励计划等,建立起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城乡居民健康教育体系。
四、其他卫生工作
一是爱国卫生运动更加深入。爱国卫生运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卫生的工作方式。目前,已创建153个“国家卫生城市”、32个“国家卫生区”和456个“国家卫生镇(县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2.1%和69.2%,为降低传染病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增强。审查通过124项、公布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9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了覆盖全国244个地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妥善处置问题乳粉、台湾塑化剂事件等事件,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发布64种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添加剂名单。制定《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公布施行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三是中医药工作得到重视和发展。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
四是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基层卫生人才、医学杰出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人才工程。
五是卫生国际合作不断深化。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卫生事务,广泛开展卫生领域的政府间、民间的多边及双边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行动。高度重视对发展中国家开展卫生国际合作和提供援助,2013年,中国即将迎来援外医疗队派遣50周年。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将创新援外工作模式,继续为发展中国与各国人民的友谊、展示中国“爱和平、负责任”形象作出积极的贡献。
未来,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入推进卫生改革,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致力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更好地维护、保障和增进全民健康,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