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是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汲取教训,时不我待”。11月16日在京举行的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主题活动披露,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我国伤害死亡的第一位原因;在我国15岁~44岁人群所有死因排序中,道路交通伤害死亡名列第一。
中国疾控中心慢性病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预防室主任段蕾蕾报告,2011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伤害死亡人群以男性为主,占74.21%;弱势道路使用者(包括非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和步行者)占66.23%。道路交通伤害损伤部位以头部为主,占31.58%;其次为下肢,占23.95%。2011年,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共报告伤害病例652578例,其中道路交通伤害病例145672例,占23.02%;监测报告的道路伤害病例以男性为主,占63.74%;年龄构成以青壮年为主,15岁~39岁的占49.09%,40岁~59岁的占33.3%;发生于公路/街道的占93.91%;伤害发生活动位于前3位的依次是驾乘交通工具(75.48%)、休闲活动(18.58%)、有偿工作(2.39%)。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汇总分析了今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数据。结果显示,1月~10月,全国发生较大交通事故574起,死亡2496人;重大交通事故24起,死亡361人。全国有15个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对向车道、安全监管漏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道路交通安全合作伙伴联合举办的此次活动,邀请交通事故受害者以及交通道路管理、疾控、法律、新闻等各界人士出席。与会者呼吁,创造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遏制并严厉制裁野蛮开车,加大机动车第三者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金额;增加惩罚性赔偿项目,保障受害者致残后的生活。与会者同时指出,过去20年,许多高收入国家碰撞事故和车祸伤亡已经锐减,原因在于对道路安全问题采用了系统方法,即强调对环境、车辆和道路使用者的干预。 健康报讯 (记者郑灵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