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作为卫生部部长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同意书,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引导社会关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影响、带动乃至感召社会上有爱心,肯奉献的人士参与到这项伟大的社会公益事业中来。”今年2月25日,原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共同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会上,时任卫生部部长陈竺明确表示,愿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3月12日,陈竺以个人名义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他带头志愿捐献遗体的举动不仅令人心生敬意,也引发了社会对人体器官捐献话题的持续关注。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就此事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捐献是人道主义和博爱精神的集中体现
陈竺说,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体器官移植作为重大疾病救治的技术保障,极为重要。人体器官来源应该合乎法律和伦理要求,捐献是最好的来源渠道,这既是人道主义和博爱精神的集中体现,也反映了社会的道德和文明水准。
陈竺说,中华民族是富于善良与同情心的民族,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尽快扭转人体器官捐献不足的现状,通过我们的爱心,拯救更多可以被拯救的生命,给予更多人光明与健康。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也应同心协力,尽快建立起一个科学、规范、有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真正解决广大患者亟待移植的迫切问题。
2010年3月,原卫生部和中国红会联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2013年4月17日,共实现捐献752例,捐献大器官2055个。陈竺表示,这几年,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动员、医疗技术论证、试点省市经验的交流总结和不断趋于完善的顶层设计,整个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逐渐构架起来。特别是今年2月,捐献工作正式启动,更为有效地调动了各地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积极性。
■应从四方面解决人体器官来源短缺
陈竺说,器官短缺制约了移植事业发展,国际上已不推荐开展活体亲属间移植,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是解决器官短缺的唯一途径,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迫在眉睫。
陈竺表示,应从四个方面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的机构和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明晰职能,促进规范开展;二是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分类标准体系,结合国情,加强对专业技术标准的培训,建立分类明晰有序的标准体系;三是探索国家器官捐献的人道主义救助机制,对捐献者家属适当地给予人道经济援助和其他方式的人文和社会关怀,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四是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对经济救助工作程序、分配获取器官等方面加强管理,避免器官买卖,促进依法依规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报记者 韩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