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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启动

[日期:2013-12-16] 来源:健康报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12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江苏、山西、湖北、云南等27个省(区、市)40个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市(区)开展试点,以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这40个市(区)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1/5。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试点地区要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6项基本公共服务,探索新增服务项目,让流动人口更加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推动基层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设施和人员力量整合,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责任,推进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信息管理,为均等化服务构建信息支撑体系;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参照当地户籍人口经费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范围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安排每个试点市(区)50万元资金,作为工作经费补助。
  王培安强调,各试点城市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推动均等化试点工作与当地的城镇化发展和社会治理协同推进。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要建立试点工作通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和绩效考评,督导考评结果要与下一年的中央财政补助挂钩。
  王培安介绍,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总量超过2.36亿,城市化率达到52.6%。据测算,未来还会有3亿左右农村人口向城市地区转移。要通过有重点、分阶段地循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康报讯  (记者甘贝贝  王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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