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5部门联合发出倡议书,号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现在做起,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拒绝烟草危害,培养和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倡议书提出,充分认识烟草危害,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树立、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在办公、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积极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工作场所,制定相应禁烟措施,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帮助和鼓励吸烟者戒烟。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发挥控烟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加强部门合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深入开展控烟履约工作。全面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发挥控烟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无烟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创建。持续开展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推广戒烟服务,营造支持控烟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研究,推进国家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及地方禁烟立法、执法工作。 健康报讯 (记者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