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主题宣传核心信息
一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国家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
二、 坚持男女平等,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
三、 坚持以德立家,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建设文明家庭,使家庭成为妇女幸福的人生港湾。
四、 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
五、 保护妇女婚姻自主权,反对包办婚姻、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阻止违法早婚早育。
六、 向青少年提供科学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减少低龄性行为、无保护性行为和意外怀孕。
七、 国家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八、 保障妇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别关注和满足农村、残疾、流动、中老年、少数民族妇女的健康需求。
九、 孕产妇应当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高龄孕妇应当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分娩。
十、 倡导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结合需求设置母乳喂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