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6月11日电(记者李鹏翔、梁建强)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10日在武汉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4大体系、8个机制以及增强8种能力,努力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
据了解,《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旨在提升重大疫情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能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其中,建立4大体系、8个机制和增强8种能力被列为重点。4大体系具体包括: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8个机制主要指: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机制,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夯实群防群控机制,创新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8种能力具体包括:提高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预案建设能力、提高基层公共卫生社会治理能力、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健康产业发展能力、提高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提高综合激励政策保障能力、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能力。
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的计划,到2022年,湖北初步建成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反应快速、运转高效、指挥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科技教育和产业支撑作用有力发挥、传染病重大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