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注册医师 的搜索结果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在4月26日举行的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迎来第三次审议。草案明确提出,医疗机构作为公共场所管理,拟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加入深圳市医师协会,并将医师执业注册、登记和备案等职责交由医师协会负责,同时医师协会有调查取证权利和备案义务。据悉,这将是我国首部出台的地方性医疗法规。
http://ecphf.cn:82/general-information/2016-04/3579.htm日期:2016-4-29 6:52:49
  •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