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医保发〔201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
人社部发〔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印发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目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基金平稳运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现就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生育保险将和基本医保合并,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我国城镇职工所熟知的“五险一金”将变成“四险一金”。相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险合并将提高原有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将更多妇女纳入生育保障范围;另一方面,由于生育保险基金存在较大结余,从全国层面而言,基本医保并不会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