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2016-12-20)
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在全国率先推出新政
专家号,至少20%留给基层
记者12月19日获悉,省卫计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基层转诊预约服务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大医院要将一般专家、特殊专家各不低于20%的号源,留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家庭医生。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此项新政,旨在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
产科分级诊疗指导原则
(一)按照《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不同疾病治疗。
(二)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保健机构首诊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首诊治疗。
(三)孕产妇分级管理应与当地经济社会...
国卫办医函〔2016〕6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简化产科医疗文书,我委组织制定了《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现印发给你们(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供参考使用,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应用产科表格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我委印发的《产科表格化病历模板》进行细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