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2020-9-15 6:57:14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为规范体外膜肺氧合( extracorporeal membraneoxygenation)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外膜肺氧合技术(以下简称 ECMO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 ECMO技术,是指利用外科切开或者经皮插管途径,通过膜式氧合器在体外将血液氧合,再泵入体内,对患者进行心/肺功能支持的技术。不包括为维护捐献器官功能而对人体器官捐献人采用的 ECMO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 ECMO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 ECMO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设有重症医学科或重症监护病房,有 3名以上经过 ECMO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2名执业医师。
(三)具有开展心功能衰竭 D期心脏功能检测、连续心排量监测、磁共振血管造影(MRA)、CT血管造影(CTA)、移动式多普勒超声心动诊断、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有创呼吸机治疗的设备设施和能力。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医师。
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急救医学、重症医学科、儿科、麻醉科或其他与开展 ECMO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的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
在相关专业从事临床工作 5年以上,具有 ECMO技术临床应用和相关并发症诊断处理能力。ECMO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 ECMO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 ECMO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 ECMO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成立 ECMO技术临床应用专家组,对 ECMO技术临床应用实施统筹管理。专家组至少包含 3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临床工作 8年以上、具有 ECMO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机构应当将 ECMO技术临床应用纳入医师手术授权管理,根据医师的专业能力和培训情况,授予或者取消 ECMO技术手术权限。
(三)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遵守 ECMO技术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严格掌握 ECMO
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建立上机、撤机多学科病例讨论制度
和标准化 ECMO技术临床应用操作流程,由经医疗机构授权的医师按照标准化操作流程实施 ECMO技术临床应用,并将相关情况记入病历。
非紧急情况下,应当由 3名以上医师共同制定上机、撤机治疗与管理方案,其中至少 1名医师为患者经治医师,2名为ECMO技术临床应用专家组成员。
紧急情况下,上机由 1名 ECMO技术临床应用专家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决定,并在上机后 12小时内按照非紧急情况补充制定后续治疗与管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 ECMO技术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就 ECMO技术临床应用的病例选择、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不良事件、术后患者管理、患者生存质量、随访等情况和病历质量开展评估。
(六)其他管理要求。
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ECMO技术相关器械,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器械。
ECMO技术相关器械登记制度,保证器械来源可追溯。在开展 ECMO技术患者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部分留存 ECMO技术相关器械条形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按规定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上报相关病例数据信息,接受各级质控中心对 ECMO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
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卖或泄露相关数据信息。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拟开展 ECMO技术的医师培训要求。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应当接受连续的系统化培训。在上级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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