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卫通〔2009〕4号)
2009-3-11 20:19:2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09〕4号
 
现发布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本标准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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