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 (2021年版)
2021-4-21 6:43:39

国卫办医函〔2021〕 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的使用和判读,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我委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制定了《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参照执行。

附件:1.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
   2.β内酰胺类药物侧链相似性比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4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
(2021年版)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多且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一类抗菌药物。由于医务人员对该类药物诱发过敏反应存在担忧,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皮肤试验被广泛应用于用药前预测过敏反应。然而,因为对药物过敏反应机制、皮试意义的认识误区,许多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过于依赖皮试,过敏史甄别欠细致、皮试适应证偏宽泛、皮试操作不规范、结果判读不正确等现象仍普遍存在。由此可能导致过敏反应急救应对不足,浪费医疗资源,延误患者治疗,缩窄抗菌药物选择范围等后果。基于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皮试的重要影响,为澄清药物过敏反应机制和皮试的临床意义,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史甄别和皮试临床实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皮肤试验及其诊断价值
皮肤试验包括点刺试验和皮内试验,目前国内抗菌药物皮肤试验常规采用皮内试验。以下提到的皮肤试验均指皮内试验,简称皮试。
(一)药物过敏反应与皮试的预测作用。
药物过敏反应根据免疫机制的不同分为Ⅰ、Ⅱ、Ⅲ、Ⅳ四型。Ⅰ型为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小时之内发生,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Ⅱ型为抗体介导的溶靶细胞过程,例如药物诱发的血小板减少性紫癜。Ⅲ型为免疫复合物介导,例如血清病、药物相关性血管炎等。Ⅳ型为T细胞介导,例如药物接触性皮炎、固定性药疹、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Ⅱ、Ⅲ、Ⅳ型为非IgE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1小时之后直至数天发生。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测患者体内是否有针对该类药物及其代谢、降解产物的特异性IgE抗体(specific IgE, sIgE),预测发生Ⅰ型(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可能性,降低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风险。预测Ⅱ、Ⅲ、Ⅳ型过敏反应不是皮试的目的,皮试也无法检测药品中是否含有杂质成分。
(二)青霉素皮试。
青霉素本身的分子量小,为半抗原,其代谢、降解产物与蛋白质或多肽结合形成可引发过敏反应的完全抗原。青霉素的β内酰胺环开环形成的青霉噻唑基,占其分解产物大多数,被称为主要抗原决定簇,其相应的批准上市皮试试剂由青霉噻唑基与多聚赖氨酸共价结合制备而成,称为青霉噻唑酰多聚赖氨酸(penicilloyl-poly-lysine,PPL)。青霉素还可形成其他降解物、重排物或降解中间体,例如青霉酸、青霉噻唑酸、脱羧青霉噻唑酸、青霉烯酸、青霉胺等。这些分解产物量少,构成次要抗原决定簇,其批准上市皮试试剂包括青霉酸、脱羧青霉噻唑酸等次要抗原决定簇混合物(minor determinant mixture,MDM)。青霉素G本身亦可归为次要抗原决定簇。所谓的“主要”和“次要”是指两类分解产物量上的差异,两者免疫学及临床重要性等同。国内目前暂无已批准上市的PPL及MDM试剂。此外,半合成青霉素侧链结构也可成为抗原决定簇,诱发过敏反应。
青霉素皮试是目前预测青霉素速发型过敏反应最快速、灵敏、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华东公共卫生 CaoGF.HP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